招標內容: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望京院區(qū)鍋爐及配套設施改造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北京金和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中國社會科學院委托,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擇優(yōu)選擇供應商。特邀請有意向的潛在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投標申請。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 標 人:中國社會科學院
二、工程名稱: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望京院區(qū)鍋爐及配套設施改造采購項目 三、工程規(guī)模:詳見招標文件。
四、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五、預算金額:630萬元
六、招標范圍:鍋爐房工程的土建、鍋爐房給排水、鍋爐、燃氣、電氣及外線等工程的改造及相應工程的拆除。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七、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購有關的規(guī)章,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2013、2014、2015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現(xiàn)金流量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7)申請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并具有與本項目相同或相似的項目業(yè)績;
8)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鍋爐安裝、改造三級(含)以上資質;
9)制造廠家需具有D級(含D級)以上鍋爐制造許可證;
10)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廠家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
注:本項目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本工程招標僅接受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和其它方式的報名。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三證合一);
(2)“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可不提供);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鍋爐安裝、改造三級(含)以上資質證書(已年審合格);
(4)制造廠家D級(含D級)以上鍋爐制造許可證;
(5)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6)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7)2013、2014、2015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或需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8)上述報名材料均須提供原件,除第(5)、(6)兩項外,其余均須提供復印件加蓋企業(yè)公章,原件核驗后退還,復印件由招標代理留存。
八、報名及獲取投標文件須知:
(1)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09:00-11:00,13:00-16:00,公休日休息)到北京市海淀區(qū)復興路83號行政樓西408室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費: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九、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中國社會科學院
地點:北京建國門內大街5號
聯(lián)系人: 張工
招標代理機構 :北京金和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復興路83號行政樓西408室
電話:010-51768210
傳真:010-51768210
聯(lián)系人:孫艷菲
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購有關的規(guī)章,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2013、2014、2015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現(xiàn)金流量表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5)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7)申請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并具有與本項目相同或相似的項目業(yè)績;
8)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鍋爐安裝、改造三級(含)以上資質;
9)制造廠家需具有D級(含D級)以上鍋爐制造許可證;
10)代理商需具有制造廠家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
注:本項目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投標申請人需提交資料:本工程招標僅接受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和其它方式的報名。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三證合一);
(2)“組織機構代碼證”(三證合一可不提供);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鍋爐安裝、改造三級(含)以上資質證書(已年審合格);
(4)制造廠家D級(含D級)以上鍋爐制造許可證;
(5)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其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權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
(6)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7)2013、2014、2015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或需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8)上述報名材料均須提供原件,除第(5)、(6)兩項外,其余均須提供復印件加蓋企業(yè)公章,原件核驗后退還,復印件由招標代理留存。
投標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2日 9:00 至 2016年12月16日 16:00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16年12月12日 9:00 至 2016年12月16日 16:00 招標文件售價:¥500.00 元整 招標文件購買地點:北京市海淀區(qū)復興路83號行政樓西408室 開標時間:2017年1月4日 10:00 開標地點:海淀區(qū)北京市海淀區(qū)復興路83號行政樓西408室 備注:無 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16年12月12日 16:00 至 2017年1月4日 10:00 |